杨女士做了减肥截肠手术后,不但体重没有减轻,反而引发了肠梗阻,为此,杨女士将为其实施手术的医院告上法庭,提出18万余元的索赔。昨天下午,丰台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主要过错责任,赔偿杨女士各项损失7.3万余元。
杨女士诉称,2004年5月,杨女士到被告医院整形美容科咨询抽脂减肥时,医院推荐其进行截肠手术减肥。同年5月28日,杨女士在该院实施了截肠手术。根据《手术记录》, 上一篇:3年痔疮困扰20分钟轻松解决 下一篇:肛肠科主任张奉杰受访《中国保健》杂志
真正治好病人的不是冷冰冰的医疗器械,而是医生的医术、爱心、责任心。
对病人认真负责就是好的医德,绝不让患者多花一分钱多受一点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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